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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度株洲市“小荷”行动 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3-08-25 11:59  浏览:

【转发科技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为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深入贯彻落实株洲市新“人才30条”,更多地关注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经市委人才办、市科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小荷”行动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株洲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各类青年科技人员。

二、支持原则

(一)帮早扶初。在青年科技人才“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关键阶段,以项目资助方式予以支持。

(二)实效优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一线青年科技人员,兼顾其他。

三、支持名额与经费额度

全市支持30人左右,实施周期为两年,每人每年支持3万元,共6万元/人。

四、申报单位

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

五、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企业或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签订了至少3年劳动合同的科技工作者。(本处所指企业为:在株洲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株洲行政区域内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人须满足下列任意二项基本条件:

1、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件(含)以上(排名前三名);

2、在株工作期间,参与市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目(排名前五名);

3、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含)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名)撰写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

4、个人撰写或参与(排名前三名)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和地区研究报告被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

5、主持完成本单位科研课题项目1项或主要参与完成本单位科研课题项目3项(含)以上(排名前三名);

6、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或专业技术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的;

7、工作单位于上年度在株洲纳税总额达到2千万元(含)以上的非国有企业或上年度在株洲纳税总额达到3千万元(含)以上的非公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和金融行业)可推荐1名。

8、获得株洲市高层次人才D类(含)以上可推荐1名。

(三)已获得国家、省、市级人才支持计划资助,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六、实施程序

(一)推荐人选。县市区推荐候选人须经科协党组会议或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市科协所属学会推荐候选人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资格审查。市科协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认定。

(三)审定立项。市科协审议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选按要求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再发布立项项目名单。

(四)项目实施。申报人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提交项目中期绩效报告书,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项目终期绩效报告书。市委人才办与市科协组织绩效评价。

七、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突出政治标准,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落实“授权、松绑、破四维”要求。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候选人申报资料并对候选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八、申报受理时间及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9月14日前报送相关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报书》纸质文本一式五份,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表格在株洲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s://zzast.zznews.gov.cn/)“通知公告”栏《关于申报2023年度株洲市“小荷”人才专项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推荐对象相关材料纸质文本(装订成册)1份: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包括:开展相关科研及应用工作的情况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企业(高层次人才)推荐书等。

(三)推荐对象工作单位关于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

(四)申报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须写明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陈  希     联系电话:22872180 18073331027

邮    箱:zzkxxhb@126.com     邮编:412000

地    址:天元区联谊路136号鼎诚大厦14楼C座1402室

附件:株洲市2023-2024年“小荷”行动专项申报书.docx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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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上述通知要求,于9月12日11:00点前提交相关材料到科学技术处项目科。

联  系  人:兰莉(科技处)

联系电话:22183017